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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财政局 关于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来源:攀枝花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6-02-10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按照《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要求,现将市财政局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 深化思想引领,筑牢法治财政根基

一是强化政治理论武装。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计划并开展专题学习,通过集中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班子成员交流发言,深刻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与实践要求,将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融入财政工作全过程,筑牢依法理财思想根基。二是严格落实学法制度。执行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制度,开展党组会、局办公会会前学法12次。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利用市财政局官网、微信公众号、三会一课等线上+线下方式,常态化开展集中学习和自主学法活动。结合《会计法》《政府采购法》《保密法》修订、强化财会监督等工作开展专题培训,进一步提升全局干部职工、全市财会人员专业能力和法治素养。针对新修订《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涉及财政多领域业务的实际,主动会同相关部门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题学习,并从学习宣传、贯彻落实、监督检查三方面提出具体实施建议,推动条例落地见效。

  • 健全制度体系,压实法治建设责任

一是完善责任机制。结合财政工作实际,制定《攀枝花市财政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明确11个方面37条具体职责,构建党组领导、主要负责、全员参与的法治建设责任体系,推动法治建设与财政业务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二是强化制度保障。立足财政职能,修订《攀枝花市粮食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会同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印发《攀枝花市市直机关基层党组织党建活动经费管理办法》,规范党建经费使用管理。

  • 强化审查监督,提升依法决策水平

一是完善审查机制。制定《攀枝花市财政局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办法》,构建起草-审核-公开-清理全生命周期管理机制,印发《强化财政金融互动政策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等规范性文件。严格执行《攀枝花市财政局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规定》《攀枝花市财政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以及《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及实施办法,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建立法律顾问+业务科室协同审核机制,全年完成协议及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50余次,出具审核意见书10余份,防范决策风险。二是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及时开展有关政策措施的公平竞争审查、备案、清理等工作,全年开展政策措施公平竞争审查10余次,防范政策风险。

  • 规范执法行为,提升行政执法质效

一是推进执法规范化。全年开展行政执法69件,其中行政处罚2件、日常检查33件、行政裁决34件。深入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和证件管理制度,组织执法人员参加全市行政执法培训5次,提升执法人员专业素养,不断规范财政行政执法行为。二是规范应诉工作。统筹行政诉讼与民事诉讼案件处理,2025年办理政府采购领域行政诉讼再审案件1件,省高院裁定驳回再审申请,实现涉诉案件零败诉。三是开展案卷评查。按照财政厅部署,组建法治机构+执法科室+第三方律师评查组,对全市5个县(区)财政部门开展行政执法案卷全覆盖评查,抽取2024年度案卷12卷,优秀率42%、合格率100%。针对程序意识薄弱、法律适用不准等4类问题建立整改台账,实行清单化销号管理。

  • 聚焦民生关切,化解领域矛盾风险

一是规范政府采购管理。制定《攀枝花市政府采购采购人工作流程指引》,完善询问、质疑和投诉处理机制,2025年依法处理政府采购投诉案件24件、行政复议案件4件,结案率100%。二是防范金融领域风险。联合人民银行攀枝花市分行等部门开展清街扫楼联合执法行动,排查企业20余家,警示教育公司10家,约谈存在风险隐患公司2家,关停风险较大的机构3家,切实维护群众财产安全。

  • 优化法治服务,提升营商环境质量

一是落实涉企政策。推广天府入企码应用,深化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机制,开展违规收费、拖欠账款等专项治理。二是强化清单管理。会同市发展改革委编制《攀枝花市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2025年)》《攀枝花市考试考务费目录清单(2025年)》《攀枝花市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2025年)》,通过市政府官网常态化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七)强化保障,助力法治建设

充分发挥财政职能职责,为法律援助、司法救助、人民调解、仲裁等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经费保障,支持建设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支持行政执法机关执法装备配置,确保行政执法工作顺利开展,为人民群众提供便捷、智能、高效的法律服务。

(八)创新普法模式,营造法治浓厚氛围

一是贯彻执行《攀枝花市财政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职责,结合实际制定普法年度计划和普法责任清单,将普法职责细化分解至各科室(部门),紧扣财政执法监管职能,将普法与业务有机融合。二是开展专业培训。落实部门法治建设主体责任,针对全市行政事业单位财会人员的高频法律需求,将普法任务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围绕预算法实施条例、政府会计准则制度、政府采购新规、资产管理等重点内容,常态化开展精准化、专业化法规培训等活动6场,切实提升财会人员依法理财、规范履职的能力。三是守牢群众钱袋子。联合市公安局等7部门开展守住钱袋子·护好幸福家防范非法金融活动宣传,通过主会场+七进宣传模式,举办活动12场,发放资料2.5万份,解答咨询5000余人次,覆盖重点人群30余万人。四是拓展宣传载体。常态化利用市财政局官网、微信公众号、机关门口大屏幕推送、播放财政法治知识,编辑10余条普法宣传标语通过LED屏滚动播放,形成线上线下联动宣传格局。

(九)打造特色品牌,提升法治建设辨识度

聚焦强机制、全融合、广覆盖三大特色,精心培育阳光财政·法治先行法治品牌。创新品牌建设与核心业务融合路径,将法治要求嵌入财会监督、预算管理、绩效管理等关键环节。特色做法被《四川财政与会计》2025年第8期刊登推广,成为具有攀枝花财政辨识度的法治实践成果。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是压实法治建设领导责任,制定《攀枝花市财政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构建党组领导、主要负责、全员参与的法治建设责任体系。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会,准确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与实践要求,筑牢依法理财思想根基。通过局党组会、局办公会等形式学习《民营经济促进法》《法治宣传教育法》《行政执法人员行为准则》等法律法规,研究解决依法行政有关的重大问题,将法治建设与党政工作深度融合。二是落实《攀枝花市财政局关于局党组带头进一步增强法治观念深化财政部门依法治市实践的贯彻落实意见》的精神,班子成员主动履行法治建设一岗双责,充分发挥局党组班子的带头作用,积极推进法治建设。三是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组织指导,全面推进法制宣传教育、法治制度建设、公正文明执法等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四是建立干部法治考核档案,详实记录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情况,并纳入干部年度法治考核范围,作为年终干部个人述法的重要依据。

  • 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尽管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对照法治政府建设更高要求仍存在差距:一是法治思维深度融合不够,部分干部运用法治方式破解财政改革难题的能力有待提升;二是普法创新力度不足,针对新兴财政领域的普法载体和形式不够丰富;三是执法队伍专业化水平有待加强,应对复杂财政执法场景的能力需进一步提高;四是法治品牌影响力不足,与核心业务融合的深度和广度仍有提升空间。

四、2026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工作安排

  • 强化政治引领,压实法治建设责任

一是深化理论武装。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组织法治财政专题研讨,推动理论学习与财政实践深度融合。二是完善责任体系。将法治工作纳入科室年度考核核心指标,建立年初部署、季度督查、年度考核的工作机制。

  • 深化制度建设,完善法治财政体系

一是动态优化权力清单。根据法律法规修订及财政职能调整,及时梳理并公开财政行政权力事项清单,确保权力运行透明化、规范化;动态更新攀枝花市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确保清单外无收费。二是健全审查机制。落实《攀枝花市合法性审查与公平竞争审查衔接联动机制》,实现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全覆盖。三是完善业务规范。严格执行《四川省财政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标准》 ,规范财会监督、政府采购等行政处罚裁量权;严格执行《四川省财政部门行政执法文书标准》,规范执法流程和文书制作。

  • 聚焦品牌升级,提升法治建设质效

一是深化品牌融合。拓展阳光财政·法治先行品牌内涵,将法治要求嵌入预算绩效管理、财会监督等核心业务,建立法治+业务融合台账,打造融合示范项目。二是强化执法规范。落实执法三项制度,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组织全市财政执法案卷评查,提升行政执法质效。三是优化争议化解。深化法律顾问+业务科室应诉机制,建立涉企行政争议快速响应机制,涉诉案件败诉率保持为零。

(四)创新普法模式,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开展九五普法,完善普法责任清单,组织“12·4”国家宪法日等主题活动。开展精准普法,针对预算单位、企业、群众等不同群体开展定制化培训。

审核: 詹绿林   责任编辑: 杜华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