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日下午,在西区法院格里坪法庭,区妇联和格里坪法庭共同成功调解一宗家庭离婚财产纠纷案,在法与情的反复磋商中,当事人双方终于就婚姻存续期间的财产分割问题达成一致意见。至此,自2013年底以来因婚姻矛盾而持续上访、上诉的事件得到圆满解决。
2013年底,当事人格里坪镇妇女韩某因家庭矛盾升级而提出离婚,先后经村、镇调解无效,起诉到格里坪法庭。2014年格里坪法庭依法审判后,原告对一审判决不服,上诉到攀枝花中级人民法院。2015年,市法院二审维持原判,准予双方离婚,但房屋和土地无合法手续不予分割。当事人对婚姻财产处理方式不能接受,认为这样的判决合法但不合情理,继续到多部门上访寻求帮助,相关部门多次做调解工作,但双方分歧太大,调解无效。根据当事人到区妇联求助情况,区妇联主席王恒英及时与格里坪法庭庭长何国环沟通,商定整合妇联和法庭力量,共同组织一次再调解,力争让久拖不决的婚姻矛盾得到妥善解决。
5月3日下午,调解工作在格里坪法庭进行。调解开始,区妇联、区法院请当事人当庭表达各自的诉求,双方各自维持自己的意见,互不相让,僵持不下。区妇联和格里坪法庭只好采取分别沟通交流的方式,充分发挥妇联工作优势,运用婚姻咨询师的专业调解知识,各个击破。先与原告沟通,要求她本着解决问题的可行性出发,考虑与被告十多年夫妻情分,理清自己的主要诉求,通过反复沟通疏导,原告终于作出一定的让步,降低了自己的诉求。在与被告沟通中,晓之以法,动之以情,告诉被告一日夫妻百日恩,离婚了必须妥善处理好财产纠纷,要考虑原告的难处,适当提高补偿,通过耐心细致疏导,被告也接受建议,同意适当提高对原告的补偿。经过2个多小时的耐心劝解,双方彼此都作出了让步,很快就一直争论不休的房屋和土地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在场的所有人都长长舒了一口气。原被告双方如释重负,终于放下3年多的纠结和痛苦,不再争锋相对,一不再相互埋怨,在友好的气氛中结束调解。据原告反馈,双方在5月4日已经和平友好的办理好土地分割现场指认,商定好补偿经费的支付方式,韩某一再表示非常感谢区妇联和区法院帮她们调解好离婚财产矛盾,她将不再为此事烦恼,改进自己的不足,过好以后的生活。
这一起长达3年多的家庭婚姻纠纷终于在调解中画上圆满句号,双方彼此放开心结,重新开始生活,让我们感受到情与法在婚姻矛盾调解的特殊作用,看到婚姻咨询专业知识的重要,在婚姻法的框架,让情融于法,既合法又合情,能使双方有情有义有尊严的解决矛盾。